1998);等等。此处主要在学习上述文献的基础上,综合学者的观点,把共和国教育学分支学科发展历程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教育学分支学科的改造与学习苏联阶段(1949—1956年)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教育学及其分支学科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1949—1956年,历史上常常称这一阶段为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此阶段内,首先是对旧教育的接管和改革,这集中表现在对1949年以前的师范院校教育系科的改革,特别是对教育系开设课程的改革,因为教育学及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是与师范院校的兴起密切相关的。1949年以前师范院校教育学课程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原来的课程是移植美国的,具有严重的半殖民地色彩;课程超脱于政治之外,不能为新民主主义政治服务;课程注重理论探讨,严重脱离实际;课程科目繁多,内容重复陈旧;等等。①为此,在1949年4月23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发起一次大规模的座谈会,重点讨论教育系课程改革,后被整理成《大学教育系之办法与课程草案》,于1949年10月11日由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正式颁布。对大学教育系课程改革的意见体现在同日颁布的《各大学专科学校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暂行规定》中,认为教育系的任务是“根据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方法,培养为人民服务的中级教育工作者的知识与技能”。为此,规定教育系课程十三门,主要是新民主主义教育概论、教育方法、教育心理学、中国近代教育史、西洋近代教育史、教育行政、教育测验与统计、现代教育学研究、职业教育概论、实习、政策法令、政治经济名著选读、苏联及新民主主义国家教育研究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次教育系课程改革。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新民主主义教育概论改为教育学,职业教育概论有内容不完整,教学有困难,后被取消。教育测验与统计因为测验内容都是旧材料,而且是资产阶级的,改为教育调查与统计,后来并入教育行政中,现代教育学研究被合并到中外教育史中,后来有的教育系增加了各科教材教法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