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谈判,人们就会想到宽敞的大屋、华灯高悬的会议室,谈判者围着会议桌正襟危坐,不苟言笑的情景。诚然,这是谈判,但不是谈判的全部。
美国谈判学会会长、著名律师勒德·尼尔伦伯格,把谈判定义为:“只要人们是为了取得一致而磋商协议,他们就是在进行谈判。”
谈判是可大可小的,大到联合国的销毁核武器谈判,小到领导下属矛盾、夫妻吵架和解,这些都是谈判。谈判既神秘,又简单,虽简单,也复杂。所以,要想使谈判获得成功,就不能不了解一定的谈判知识,掌握一定的谈判技巧。
2.日常生活中的谈判
为邻居夫妻劝架,不要把它当作销毁核武器的谈判来对待,这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必要。但是,即使是日常生活中的谈判,考虑得全面一些总是好的。关于谈判,通常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谈判是不是不可避免的?非谈不可时,谈判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如果谈不谈都一样,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2)是什么原因促使谈判,即事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3)充分估计谈判双方的各自需要和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4)预先估计谈判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哪些,尽量收集谈判可能需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