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专业的讨论中,“价值”和“诸价值”这些术语用得比“好的”(good)或“善”(the good)少,尽管这些成套的术语经常被当作可以互相替换的,比如,有人认为所谓“价值论”也就是对“什么是善”“什么东西是善的”这样一些问题的研究。[1]还有,乍一看,“善”和“正确”应该当作截然不同的规范领域来处理。“善”涉及我们有什么理由要这个世界成为这个样子,而“正确”必然与我们可以做什么或必须做什么相关。有些人坚持说后者可以用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还原为前者,但这是一种不同的、有争论的主张(只有在一种意义上它不会成为有争论的主张,即正确的概念可以还原为我在上一段话中描述过的广义价值问题,因为它们显然是这样的问题)。
在本章中我要论证,对“善”的这种强调已经给我们有关价值的一般思考带来了变形的效果,尤其是对我们有关“正确”(我们彼此亏欠的东西)与其他价值之间关系的看法。我们拥有的价值这个最根本的概念比哲学讨论中经常用到的“善”的含义要广,它不是唯一关于这个世界成为什么样子才是最好的,或者对具体民众来说什么才是最好的概念。如果接受这种含义较广的解释,那么讨论“我们彼此亏欠的东西”与其他价值之间的区别就不会显得那么僵硬,这不是因为它们之间没有差别,或者正义不可以“还原为”善,而是因为其他许多价值似乎都拥有一个与我们的正确与错误的观念特征明显相同的结构。我要论证说,艺术、科学以及其他一切努力中的卓越这样的价值是真的,爱和友谊这样重要的人与人之间关系中的价值是真的,人生的价值是真的。